活动组织奖励标准和申请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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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组织奖励标准和申请格式
活动组织奖励标准
感谢各位版主一直以来在组织专区活动,丰富相关讨论内容作出的努力,为鼓励版主举办各类活动的积极性,进一步丰富版面文化,我们决定于即日起实施《活动组织奖励标准》,明确活动奖励标准。
奖励细则:
- 本办法中提及的活动,是指上报大版主以及以上级别且通过审核的,有一定会员参与的活动,任何未经审核私自举行的活动是严格禁止的;本准则面向对象是论坛各级版主以及满足申请活动资格的会员;
- 活动类型活动时长活动负责人数奖励标准一般活动2个月内10-20积分合作活动(如和文学社办图书漂流)2个月内2-40-40积分长期活动2-6个月10-30积分大型长期活动2-6个月2-40-60积分+积极分子(一次活动只给一个)
- 我们没有详细区别各类活动的分别,版主设立的活动时间应符合活动所需,不得为了提高奖励范畴,无意义延长活动时间;
- 此处成功举办的含义包括但不限于:拥有完整的活动计划,在活动举行过程中认真维护,在活动完结时按规定发放必要的奖励;
- 大型活动分主/次要组织者,组织者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,且主要组织者只能有一人,主要组织者应负担领导责任。
- 如话题或讨论活动配有相应原创海报,那么海报制作者可以获得20-40积分的奖励,此项奖励可以与组织奖励叠加。
- 红包活动、节日活动等不纳入奖励范畴;缺乏版主监管的集中讨论贴、投票活动不纳入奖励范畴;其他对引导会员讨论没有积极意义的活动不纳入奖励范畴。
- 活动奖励统一由大区版主在各自子区内发放,不得在除发放帖外的任何主题帖内发放活动组织奖励。
- 本办法颁布之日起,任何现行大区奖励制度即行废止,一律参照本帖公布的奖励办法执行,之前举办的活动不予追加奖励。
- 各大区奖励帖请大区负责人自行开帖。
监督与违规处理办法:
- 活动审核由大区版主执行,对于粗制滥造,不认真履行活动流程,对人气没有明显帮助的活动,应不予奖励。对于已经奖励的活动,如管理层复核认为需要作出奖励说明的,由大区版主负责解释;无法作出可信解释的,将对申请版主和奖励版主扣除不高于已奖励数值2倍的处罚。
- 活动必须认真维护,对于没有进行维护、及时奖励的活动,视作活动组织不力,不予奖励。
- 对活动奖励有异议的版主与会员,可提交管理员或元老院复核与仲裁。
- 其他明显违背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的行为,不予奖励,并酌情予以追加处理。
活动组织者请于统一的奖励申领帖占楼跟进,一人限占一楼申报,申报期为每月21日至月末,具体申报格式如下:
- 活动所属专区:
- 活动标题:
- 活动链接:
- 活动组织者:
- 活动海报制作:(没有请略去)
活动类型 | 活动时长 | 活动负责人数 | 奖励标准 |
一般活动 | 2个月内 | 1 | 0-50积分 |
合作活动(如和文学社办图书漂流) | 2个月内 | 2-4 | 0-100积分 |
长期活动 | 2-6个月 | 1 | 0-80积分 |
大型长期活动 | 2-6个月 | 2-4 | 0-150积分 |
希望各专区活动组织版主能再接再励,把论坛活动做大做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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